研工部(处):关于评选山西大学2022-2023学年“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研究生先进班集体“通知

日期:2023-04-04信息来源:研究生工作部(处)

各学院:

为扎实推进“双一流”建设,不断提升内涵式高质量发展水平,彰显我校立德树人成果,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学校决定开展山西大学2022-2023学年“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和“研究生先进班集体”的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在规定学习年限内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和研究生班级。

二、评选条件

(一)优秀研究生评选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和校规校纪,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

2、学习态度端正、目的明确、成绩优良,科研工作取得一定成绩,具有良好的学风和科研作风:

1)课程学习阶段的研究生,能够按期修完学年培养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且成绩优良,无补考科目,单科成绩不低于75分;

2)进入论文阶段的研究生,能够积极参与科研活动,并取得一定的科研成果(论文、论著、译著、专利等)或作为主要成员参与科研项目,无学术不端行为;

3、积极参加学校、学院组织的文化体育、学术科技创新等活动,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生活习惯和健康的心理素质;

4、积极参加基层锻炼、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等活动,主动配合班委会、研究生会开展工作,在校园文明建设中成绩突出;

5、在校期间无违法违纪行为,未受过校纪处分。

(二)优秀研究生干部评选条件:

1、品学兼优,具备优秀研究生的各项评选条件;

2、有较强的工作能力,热心为同学服务,具有奉献精神和服务意识,工作任劳任怨,并取得一定成绩;

3、作风民主,品德高尚,密切联系群众,在各项工作和集体活动中能起到骨干和带头作用,在学生中有较高的威信。

(三)研究生先进班集体评选条件: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学校、学院的相关规定;

2、班委会团结协作、富有朝气,班级制度健全,班干部能起模范带头作用,工作富有成效;

3、班级学术氛围浓厚,积极开展学术活动,成员无学术不端行为;

4、班级能开展丰富多彩的课外活动,同学之间团结友爱、互相关心、互相帮助;

5、班级同学能够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和公益活动,并获得较多各级荣誉;

6、班级同学遵纪守法,在学年内班级成员无违法违纪行为,未受过校纪处分,无安全稳定事故发生。

三、评选程序

1、学院评选:要求做到推荐的指标公开、条件公开、程序公开和结果公开。“优秀研究生”和“优秀研究生干部”的评选由辅导员组织全体同学进行民主推选,辅导员与班委会评议,并征求导师意见,推出初选名单,经学院研究生评优工作小组审核确定。“研究生先进班集体””的评选由各学院研究生评优工作小组评选确定;

2、学院公示:学院确定初评名单后,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接受师生监督。公示无异议后,各学院将评选结果报送研究生工作部(处);

3、学校审批:研究生工作部(处)对各学院上报的评选结果进行审核,并将拟表彰名单在校园网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校党委确定最终表彰名单。对于师生有异议的评选结果,研究生工作部(处)将进行认真的调查核实,如确实存在违规操作或违纪现象,有关评选结果无效。

四、评选要求

1、“优秀研究生”原则上不超过各学院研究生人数的8%;

2、“优秀研究生干部”原则上不超过各学院研究生人数的2%;

3、“研究生先进班集体”原则上每个学院推荐一个;

4、各学院要严格按照评选条件,确保评选质量,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认真做好本次评选工作。

五、申报材料

1、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需登录企业微信--工作台--办事大厅--研工部工作--研究生评优评先工作,在线填写相应的申报表,按照工作流程提交申报;

2、课程成绩、各类科研成果和荣誉证书需确保内容符合评选条件(成绩单、科研成果、荣誉证书、先进班级体的各类相关材料由学院审核留存),经学院审核无误后,由学院将签字盖章的审核证明、评选情况报告、公示材料路径同上于4月25日18:00前在线提交。

联系电话:7011885;

联系人:马老师

           研究生工作部(处)

                                                                          2023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