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工部(处):关于开展山西大学2021-2022学年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2-05-21信息来源:研究生工作部(处)

各学院:

按照省财政厅、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及统一安排,根据《山西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山大研工字[2020]1号)的规定,学校决定开展2021-2022学年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审依据

请各学院按照《山西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附件1)的要求,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做好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评审工作。各学院名额分配(附件2)依据全日制研究生人数(在规定的基本学制内)和省财政拨款确定。

  二、报送材料及时间

请各学院于6218:00前将相关评审材料纸质版报送至研究生工作部(处)研究生事务管理办公室(305-2),电子版发送至yangongbu@sxu.edu.cn邮箱。具体报送材料如下:

1《山西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3)一式两份,交纸质版。

2《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奖学生情况汇总表》(附件4)一份,交电子版。获奖学生成果审核证明一份,交纸质版。《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奖学生情况汇总表》由学生本人如实填写,并对所填内容负责,学院对照该表审核其所附的成绩单及各类成果。申请研究生提交的成绩单及各类获奖证书、学术论文、科研项目、专利发明、调研报告、案例分析等成果可根据疫情防控期间的实际情况,提供复印件或电子版《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奖学生情况汇总表》(附件4)纸质版由学院留存(须保存一年)。学院要对评审材料严格审核,并统一出具审核证明。

3、《山西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名单汇总表》(附件5)、公示材料、评审办法、评审总结各一份,以上材料交纸质版及电子版。《山西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名单汇总表》中的获奖学生姓名须与学生本人姓名一致请各学院认真核实准确后提交。 

  三、注意事项

1、不按时缴纳学宿费者不得参加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选

2往年申报学业奖学金用过的科研成果及各类获奖成果不得重复使用

3、学术论文署名单位、分级标准及影响因子按照我校研究生院、科技处和社科处规定执行

4确保汇总表中所填报的信息准确无误,以免影响奖学金发放

5勿改动表格格式。

相关事宜可咨询研究生工作部(处)事务管理办公室,联系人:邢老师,电话7018214

  

   附件:

  1、《山西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山大研工字[2020]1号)

  2、《山西大学2021-2022学年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名额分配表》

  3、《山西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4、《山西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奖学生情况汇总表》

  5、《山西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名单汇总表》

研究生工作部(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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