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工部(处):关于开展疫情期间研究生助教、助管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0-05-22


各学院(系)及相关单位:

由于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本学期学生返校延迟,研究生“助教”“助管”工作未按原计划进行。目前,我校研究生已分期分批返校,现决定启动本学期研究生“助教”“助管”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研究生上岗条件

1、应聘“助教”“助管”岗位的研究生,应为政治立场坚定、工作责任心强、身体健康、学有余力的全日制在校研究生。

2、考试成绩不合格或违反校规校纪受处分者不得申请。

3、研究生承担“助教”“助管”工作应征得导师同意,并签署意见。

4、符合应聘岗位的相关要求。

5、每名研究生每学期只能选择应聘“助教”“助管”中的一个岗位。

二、岗位设置及选聘

1、各单位参照《山西大学研究生三助工作管理办法》(附件1),根据疫情期间的实际需求,填写《山西大学2019-2020学年第2学期研究生助教/助管岗位设置申请表》(附件2)一式一份,报研究生工作部(处)审核批准。电子版发送至yangongbu@sxu.edu.cn邮箱。

2、设岗单位根据研究生工作部(处)核准的岗位申请表设置“助教”“助管”岗位,以公开招聘方式确定本单位拟聘用人员。

3、确定上岗的研究生填写《山西大学研究生“助教”“助管”岗位申请表》(附件3)纸质版一式三份,由导师、学院(系)和设岗单位签署意见后报研究生工作部(处)。各学院(系)要对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资格进行审核。

三、岗位考核及薪酬发放

“助教”“助管”工作一般按月考核。根据本学期实际情况,考核工作暂定于6月底进行。受聘研究生在6月末向设岗单位递交《山西大学研究生“助教”“助管”岗位月度考核表》(附件4),设岗单位签署意见后,于630日报研究生工作部(处)。岗位薪酬于7月初发放至上岗研究生的一卡通账户中。

四、相关要求

1、各设岗单位须成立助教或助管工作小组,负责相关招聘、培训、考核和解聘等工作。

2、设岗单位应优先聘用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且困难研究生人数原则上应占所聘人数的50%以上。

3、设岗单位应采取必要的疫情防控措施,做好上岗研究生的疫情防控管理工作。

4、若聘用的助教或助管无法达到岗位要求,设岗单位可随时予以解聘,另行选聘。助教或助管如因个人原因不能继续从事工作,应提前两周向设岗单位提出。如遇岗位人员调整,设岗单位须书面报送研究生工作部(处)备案,作为薪酬调整、扣减或停发的依据。

5、材料报送地点:研究生工作部(处)305-2办公室,联系人:邢老师,电话:7018214


研究生工作部(处)

2020522

公告附件如下:

附件1 山西大学研究生“三助”工作管理办法

附件2 山西大学2019-2020学年第2学期研究生助教助管岗位设置申请表

附件3 山西大学研究生“助教”“助管”岗位申请表

附件4 山西大学研究生“助教”“助管”岗位月度考核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