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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审2016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通知

日期:2016-08-24 信息来源: 作者: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国家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按照《山西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规定,学校决定开展2016年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2016年我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分配名额为:博士22人,硕士100人。请各研究生培养单位按照《山西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附件1)的要求,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严格国家奖学金评审流程,保证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顺利完成。各培养单位推荐名额见(附件2)。请各培养单位于9月19日前将相关评审材料的纸质版报送研工部(处)研究生事务管理办公室(研究生院楼306-2室),电子版发送至yangongbu@sxu.edu.cn邮箱。
一、时间安排:
1、9月12日——9月14日各培养单位评选推荐。
2、9月15日——9月19日各培养单位公示5天。
3、9月19日——9月30日学校汇总评审。
4、10月1日——10月12日学校公示12天。
二、上报材料:
1、《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3)一式两份,及各类获奖证书、学术论文、科研项目、专利发明、调研报告、案例分析等相关材料的复印件一份,以上材料交纸质版;
2、学生成绩单一份,交纸质版。成绩单打印:成绩单由培养单位统一自行打印,须教务秘书签字,并加盖培养单位行政公章。
3、《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奖学生花名表》(附件4)、评审细则、评审工作总结(须有评审委员会名单)、公示名单各一份,以上材料交纸质版及电子版;
4、《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奖学生情况汇总表》(附件5)一份,以上材料交纸质版及电子版。
三、注意事项:
1、所有科研成果截止至2016年9月14日,之后的成果不计入本次评审范围。去年已获国家奖学金的科研成果及各类获奖成果在今年申请时不得重复使用。
2、学术论文分级标准及影响因子按照我校科技处和社科处的规定执行。
3、审批表须按照《<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填写说明》(附件6)规范填写,汇总表须按照《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奖学生情况汇总表(样表)》(附件7)规范填报。
 
                                                                              研究生工作部(处)
                                                                    二〇一六年九月十二日
 附件1:《山西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
附件2:《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推荐名额》
附件3:《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附件4:《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奖学生花名表》
附件5:《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奖学生情况汇总表》
附件6:《<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填写说明》
附件7: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奖学生情况汇总表(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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