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师有约 | 法学院 : 我国《立法法》的制定与完善

日期:2023-03-28信息来源:法学院

在这春光融融、万象更新的早春时节,法学院同学们齐聚一堂,聆听了一场知识的盛宴,展开了对知识的探索。3月22日晚7:30,我院第二期“导师有约”活动在博闻楼304教室成功举办。本次活动特别邀请了法学院教授董玉明老师作为主讲嘉宾,薛汶轩老师担任与会嘉宾,2022级研究生参加了此次活动。本次“导师有约”的主题是:我国《立法法》的制定和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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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刚刚修改的背景下,董玉明老师作为山西省地方立法方面的权威,从《立法法》的基本属性、我国《立法法》制定修改的背景与历程、我国《立法法》的基本框架、我国《立法法》修改完善的九大亮点、需要继续研究完善的问题五个方面展开。讲座中,董玉明老师通过翔实深刻的理论和具体生动的案例,旨在告诉我们社会不断进步和发展,立法工作也必然有相应发展变化,呈现新的特点。立足于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战略全局和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我们应当增强机遇意识和风险意识,准确识变、科学应变、主动求变,对立法工作也提出了新要求。立法只有清醒理解和把握这些变化和特点,主动适应和调整,才能真正走对方向,切实有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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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师生互动环节中,同学们积极踊跃地提出自己的问题,董老师依次做了认真的解答。董玉明老师的讲座深入浅出,层层剥笋,观点新颖,极具启发意义,现场同学均受益匪浅、感受颇深。在同学们热烈的掌声中,本期“导师有约”活动圆满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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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师有约:


董玉明,法学硕士,经济学博士,山西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民主同盟盟员,长期从事中国经济法学的教学、科研及立法与司法实践工作。主要研究方向:经济法基础理论、宏观调控法、环境与自然资源保护法。现担任中国经济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国财税法研究会理事、山西省法学会常委理事,学术委员会委员、山西省经济法学研究会会长、山西省企业法律风险研究会会长。山西省委联系的高级专家、山西省人大、政府和太原市人大、政府聘请的地方立法与智库专家。系山西省劳动仲裁院仲裁员、太原市、晋中市、阳泉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员。2001-2013年曾任山西省政协第八、九、十届委员会委员。曾任民盟中央法制委员会委员,曾任山西省人民检察院民行监督处副处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