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党组印发通知 部署统筹做好教育系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教育改革发展工作

日期:2020-03-01信息来源:教育部网站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部署会议上的重要讲话和会议精神,2月28日,教育部党组印发通知,全面部署统筹做好教育系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教育改革发展工作。


  通知指出,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统一部署,全国大中小学、幼儿园等开学时间原则上继续推迟。各级教育部门和学校要毫不放松抓紧抓实抓细疫情防控工作,坚决贯彻党中央关于疫情防控各项决策部署,落实“坚定信心、同舟共济、科学防治、精准施策”总要求,在当地党委和政府领导下,依法依规做好学校疫情防控工作,精准到县、精准到校、精准到人、精准到事,将“严防扩散、严防暴发,确保一方净土、确保生命安全”落到实处。湖北省和武汉市各级教育部门和学校要以最严措施落实属地管理要求。北京市各级教育部门和学校要充分认识做好首都教育系统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意义,全力做好疫情防控各项工作。


  通知指出,要进一步做好在线教育教学,既要明确当前线上教学“教什么”和“怎么教”,又要不断探索开学后课堂教学与线上教育的有机结合。各地和中小学要高度重视、认真做好“停课不停教、停课不停学”工作,加强学生居家学习指导,规范线上教学组织行为,不断丰富学习资源,加强以爱国主义教育为主要内容的思想引导,关心学生身心健康。高校要结合本校实际情况,制定一校一策、一校多策的在线教学方案,开展教学内容改革和教学模式与方法创新,确保网络安全和运行稳定。


  通知强调,要精心谋划中小学开学工作,扎实做好高校开学准备。原则上疫情没有得到基本控制前不开学,学校基本防控条件不具备不开学,师生和校园公共卫生安全得不到切实保障不开学。中小学开学工作要强化属地责任,错时错峰开学,做好教学衔接,原则上高三年级实行省域同步、初三年级同一市域同步。在此期间,未经省级教育部门批准,校外培训机构不得擅自开展线下培训活动。高校开学准备工作要落实分区分级精准防控策略,坚持属地原则,建立跟踪台账,细化开学准备,设置独立隔离区,落实错峰返校。教育部组织编写并将尽快印发高等学校、中小学、幼儿园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进一步指导各地教育部门和学校做好疫情防控和应急处置工作。


  通知强调,各级教育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按照党中央决策部署,坚定必胜信念,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年度教育重点工作,努力把疫情影响降到最低。要深化教育领域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配合打好三大攻坚战和做好“六稳”工作。按照2020年全国教育工作会议部署,坚持和完善党对教育工作全面领导的制度体系,提升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针对性实效性,多措并举推进高校毕业生顺利毕业、尽早就业,坚决打赢教育脱贫攻坚战,构建服务全民终身学习的教育体系,推动教育改革开放实现新突破,全面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坚定不移落实教育优先发展战略地位,努力实现2020年教育改革发展目标任务,确保“收官之年”圆满收官。


  通知要求,要切实加强党对教育系统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教育改革发展工作的领导。教育系统各级党组织要认真履行领导责任,把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抓实抓细抓落地。教育系统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切实发挥模范带头作用,主动担当、守土尽责。要总结经验、补齐短板,提高应对突发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和水平,推进教育系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