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4-09-03
各有关单位:
根据《山西大学研究生“三助”工作管理办法》(附件1)相关规定,本着“培养功能为主,其它功能为辅”的原则,现面向我校全体全日制研究生招聘助教、助管。具体安排如下:
一、招聘条件
1、应聘助教、助管岗位的研究生,应为政治立场坚定、工作责任心强、身体健康、学有余力的全日制在校研究生;
2、考试成绩不合格或违反校规校纪受处分者不得申请;
3、研究生承担助教、助管工作应征得导师同意,并签署意见;
4、符合应聘岗位的相关要求。
二、招聘和设岗原则
1、每名研究生每学期只能选择应聘助教、助管中的一个岗位,聘期一般为1学期(2024年9月9日到学期末);
2、各单位在择优聘用助教助管时,应优先聘用家庭经济困难的研究生,且困难研究生人数原则上应占所聘人数的50%以上;
3、岗位设置参照《山西大学研究生“三助”工作管理办法》(附件1)第十一条、第十二条,解释权归设岗部门;
4、各单位应成立助教或助管工作小组,负责相关招聘、培训、考核和解聘等工作,分类建立指导和培训体系,明确岗位职责,进行岗前培训;
5、各单位要切实加强安全防范工作,做好上岗学生的安全教育和日常管理。
三、招聘流程
1、研究生根据《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研究生助教助管岗位设置一览表》(附件2)选择应聘岗位,填写《山西大学研究生助教助管岗位申请表》(附件3),并连同个人简历等资料一并发送至相关联系老师邮箱,由设岗单位具体安排面试录用事宜;
2、9月2日-9月4日,各设岗单位对应聘者进行面试,确定聘用人员,并将聘任结果公示。如设岗单位继续延用上学期的助教、助管人员,请及时向本学期有应聘意向的学生做出解释;
3、9月5日,设岗单位将拟聘研究生的《山西大学研究生助教助管岗位申请表》(附件3)和《研究生助教助管信息统计表》(附件4)各一份报送研究生工作部(处)审核备案(坞城校区请报送至旧学工楼216室,东山校区请报送至馨园二号西侧小二楼255室),电子版发送至yangongbu@sxu.edu.cn邮箱(邮件主题注明“XX单位 助教岗”或“ XX单位 助管岗”);
4、9月6日,研究生工作部(处)对各单位提交的拟聘用名单中的困难研究生资格进行审核,符合上岗比例要求的岗位予以审批后上岗。对不符合上岗比例的将发回设岗单位进行重新招聘,若无法招聘到合适人选,将酌情对设岗单位的岗位数量进行核减。
四、岗位考核及薪酬发放
1、按月考核及发放薪酬。上岗研究生在每月末向设岗单位书面汇报本月工作内容,设岗单位于每月30日前将考核结果报研究生工作部(处)。考核结果将作为薪酬发放的依据,薪酬于次月发放至学生的一卡通账户中;上岗研究生于学期末填写《山西大学研究生“助教”“助管”岗位月度考核表》(附件5),由设岗单位签署意见后报研究生工作部(处)备案。
2、若聘用的助教或助管达不到岗位要求,设岗单位可随时予以解聘,另行选聘。助教或助管如因个人原因不能继续从事工作,应提前两周向设岗单位提出。如遇岗位人员调整,设岗单位须及时将人员调整情况报研工部(处)审核备案,以免影响薪酬发放。
联系人:邢婕,电话:7018214。
研究生工作部(处)
2024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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