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是进入新世纪党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党的十七大强调,要更加自觉、更加主动地推动文化大发展大繁荣,提高国家文化软实力。2011年10月召开的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通过《中共中央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了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发展道路、努力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的战略任务。我国文化建设进入新的发展阶段。
实现文化繁荣发展,迫切需要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文化体制。2005年1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出台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明确文化体制改革着重围绕重塑市场主体、培育市场体系、改善宏观管理、转变政府职能等关键环节展开。截至2012年,出版发行、电影电视剧制作、广电传输等国有经营性单位的转企改制工作全面完成,国有文艺院团体制改革基本完成。
在文化体制改革过程中,国家加大投入、改革机制,推动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进入快车道。实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广播电视村村通、乡镇综合文化站建设等一大批文化惠民工程,基本实现“县有图书馆、文化馆,乡有综合文化站”的目标,同时积极推行公共博物馆、纪念馆、公共图书馆、美术馆、文化馆(站)等免费开放,使公共文化设施的公益性日益彰显。
文化体制改革极大激发了文化创新创造活力,文化产业崛起和发展成为进入新世纪后文化改革发展的显著特征。众多文化事业单位通过改革,转变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自我约束的市场主体,大大提高了我国文化产品的供给能力。到2012年,全国文化产业总产值突破4万亿元,年出版图书品种、总量稳居世界第一位;电影产量连年保持在500部以上,成为世界第三大电影生产国;年产电视剧上万集,是世界第一大电视剧生产国;文化创意、数字出版、移动多媒体、动漫游戏等新兴文化产业快速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