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1-05-07
各学院: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及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全国教育大会、全国研究生教育大会精神,坚持全员全过程全方位育人,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以理想信念教育为核心,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增强研究生的使命感、责任感,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进一步做好我校研究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发挥优秀毕业研究生的示范、激励和引领作用,经研究,决定开展2021届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2021年毕业的全日制硕士和博士研究生(在规定学习年限内)。
二、评选条件
1、优秀毕业研究生须为应届毕业硕士、博士研究生,并曾获得校级以上(含校级)“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等荣誉称号中至少一项;
2、热爱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和校规校纪,道德品质良好,能在各方面起模范带头作用;
3、学习成绩优良,科研成果突出,身心健康;
4、具有良好的学术道德,无学术不端行为;
5、在校期间无违法违纪行为,未受过校纪处分。
三、评选程序
1、学院评选:要做到推荐的指标公开、条件公开、程序公开和结果公开。“优秀毕业研究生”的评选由辅导员组织全体同学进行民主推选,辅导员与班委会评议,并征求导师意见,推出初选名单,经学院研究生评优工作小组审核确定;
2、学院公示:学院确定初评名单后,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接受师生监督。公示无异议,各学院将评选结果报送研究生工作部(处);
3、学校审批:研究生工作部(处)对各学院上报的评选结果进行审核,并确定拟表彰名单,在校园网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报校党委确定最终表彰名单。对于师生有异议的评选结果,研究生工作部(处)将进行认真的调查核实,如确实存在违规操作或违纪现象,有关评选结果无效。
四、评选要求
1、优秀毕业研究生名额比例为各学院应届毕业研究生人数的10%。
2、各学院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照评选条件,认真做好本次评选工作,确保评选质量。
五、申报材料
1、学生本人填写《山西大学2021届优秀毕业研究生申报表》(附件1)一式两份。申报表中导师意见和班级意见须详细填写。课程成绩、各类科研成果和荣誉证书由学院审核,并确保以上内容真实有效,符合评选条件,在审核通过后统一提交审核证明。
2、学院填写《山西大学2021届优秀毕业研究生汇总表》(附件2)一式一份。
3、学院提交评审情况报告和公示材料。
4、以上申报材料请于5月21日下午6:00前以学院为单位统一报送研究生工作部(处)研究生教育管理办公室(305-1室),同时将《山西大学2021届优秀毕业研究生汇总表》的电子版发送至研究生工作部(处)邮箱:yangongbu@sxu.edu.cn
联系人:马老师 联系电话: 7011885
研究生工作部(处)
2021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