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山西大学2020-2021学年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1-05-31



各学院:

根据省财政厅、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及《山西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山大研工字[2020]1号)的规定,学校决定开展2020-2021学年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审依据

请各学院按照《山西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附件1)的要求,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做好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评审工作。各学院名额分配(附件2)依据全日制研究生人数(在规定的基本学制内)和省财政拨款确定。

  二、报送材料及时间

请各学院于6月10日18:00前将相关评审材料纸质版报送至研究生工作部(处)研究生事务管理办公室(305-2),电子版发送至yangongbu@sxu.edu.cn邮箱。具体报送材料如下:

1、《山西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3)一式两份,交纸质版。

2、《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奖学生情况汇总表》(附件4)一份,交电子版。获奖学生成果审核证明一份,交纸质版。《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奖学生情况汇总表》由学生本人如实填写,并对所填内容负责,学院对照该表审核其所附的成绩单及各类成果。申请研究生提交的成绩单及各类获奖证书、学术论文、科研项目、专利发明、调研报告、案例分析等成果复印件,以及《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奖学生情况汇总表》(附件4)纸质版由学院留存(须保存一年)。学院要对评审材料严格审核,并统一出具审核证明。

3、《山西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名单汇总表》(附件5)、公示材料、评审办法、评审总结各一份,以上材料交纸质版及电子版。《山西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名单汇总表》中的获奖学生姓名须与学生本人姓名一致,请各学院材料上报人员认真核实准确后提交。 

  三、注意事项

请各学院在评审工作中注意以下几点:

1、不按时缴纳学宿费者不得参加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选。

2、已获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科研成果及各类获奖成果不得重复使用。

3、学术论文署名单位、分级标准及影响因子按照我校研究生院、科技处和社科处规定执行。

4、确保汇总表中所填报的信息准确无误,以免影响奖学金发放。

5、所需表格请下载使用,勿改动格式。

相关事宜可咨询研究生工作部(处)事务管理办公室,联系人:邢老师,电话:7018214。

  

   附件:

  1、《山西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山大研工字[2020]1号)

  2、《山西大学2020-2021学年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名额分配表》

  3、《山西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4、《山西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奖学生情况汇总表》

  5、《山西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名单汇总表》

研究生工作部(处)

                                                                                                                         2021年5月31日

附件:

附件1 山西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

附件2 山西大学2020-2021学年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名额分配表

附件3 山西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附件4 山西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奖学生情况汇总表

附件5 山西大学究生学业奖学金名单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