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系):
根据省财政厅、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及《山西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山大研工字[2020]1号)的规定,学校决定开展2019-2020学年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审依据
请各学院(系)按照《山西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附件1)的要求,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做好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评审工作。各单位名额分配(附件2)依据全日制研究生人数(在规定的基本学制内)和省财政的拨款确定。
二、报送材料及时间
请各学院(系)于5月29日前将相关评审材料纸质版报送至研究生工作部(处)研究生事务管理办公室(研工部305-2),电子版发送至yangongbu@sxu.edu.cn邮箱。具体报送材料如下:
1、《山西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3)一式两份,交纸质版。
2、《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奖学生情况汇总表》(附件4)一份,交电子版。获奖学生成果审核证明一份,交纸质版。《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奖学生情况汇总表》(附件4)由学生本人如实填写,并对所填内容负责,学院(系)对照该表审核其所附的成绩单及各类成果。申请研究生提交的成绩单及各类获奖证书、学术论文、科研项目、专利发明、调研报告、案例分析等成果复印件,以及《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奖学生情况汇总表》(附件4)纸质版由学院(系)留存(须保存一年)。学院(系)要对评审材料严格审核,并统一出具审核证明。
3、《山西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名单汇总表》(附件5)、公示材料、评审办法、评审总结各一份,以上材料交纸质版及电子版。
4、学院公示名单一份,交电子版(附件6)。请严格按照规定格式上报,获奖学生姓名(公示名单上姓名须与学生本人姓名一致)等内容请各学院(系)材料上报人员认真核实准确后提交。
三、注意事项
请各学院(系)在评审工作中注意以下几点:
1、不按时缴纳学宿费者不得参加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选。
2、已获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科研成果及各类获奖成果不得重复使用。
3、学术论文署名单位、分级标准及影响因子按照我校研究生院、科技处和社科处规定执行。
4、确保汇总表中所填报的信息准确无误,以免影响奖学金发放。
5、所需表格请下载使用,勿改动格式。
相关事宜可咨询研究生工作部(处),联系人:邢老师,电话7018214。
附件:
1、《山西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
2、《山西大学2019-2020学年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名额分配表》
3、《山西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4、《山西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奖学生情况汇总表》
5、《山西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名单汇总表》
6、《山西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各学院获奖名单公示格式》
2020年5月13日